各受资助的研究生:
根据《关于启动“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交流活动计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过审查,确定李娜等8名研究生为“吉林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项目”(第七批) 资助对象(名单见附件1)。
受资助研究生返校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培养处提交如下材料:(1)往返交通费的报销凭证;(2)参会论文摘要电子版;(3)总结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需导师签字);(4)参会期间的电子版照片3-5张。
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即可办理经费报销手续。
联系人:梁德东, 联系电话:85166340, Email:liangdd@chengrenweb.com。
特此通知
研究生培养处
201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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