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维护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就“五一”劳动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1.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发放礼品,特别是公款购买、违规收送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等各种消费卡;严禁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出行和旅游;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驾、醉驾等行为。
2.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党员干部早提醒、早打招呼,假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有关纪律规矩。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新闻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3.各基层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盯住“五一”假期“四风”问题,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关注“四风”隐形变异的情况,针对节日期间问题易发的重点部位,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组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紧盯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学校纪检部门及各基层纪委对信访反映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将及时组织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曝光。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举报电话:85166472;举报邮箱:jjcc@chengrenweb.com
中共吉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